拉夏洛泰,L.一R.de C. de (Louis-Renede c_,aradeuc de La Chalotais 1701~1785) 法国法官。出身贵族家庭,1752年任布列塔尼高等法院的总检察长。
1761年和1762年,他两次为高等法-院草 拟《关于<耶稣会规程>的报告》,抨击耶稣会对法国政治与教育的不良影响0 1763年,出版《论国民教育》,阐述他的教育主张。
不久,他被捕流放0 1774年被赦免,1785 年7月逝世。拉伯雷对道德教育、宗教教育也很重视,认为宗教教育是道德教育的基础。他要求教育既使儿童学到丰富的知识,又增长其智慧和道德。
拉伯雷重视体育锻炼,还把音乐、美术等列为学生每天不可少的活动。他尤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合理的学习和生活制度,拉伯雷的教育思想对资产阶级教育学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
M.E.de蒙田、J.一J.卢梭等法国教育思想家都受到他的启发拉夏洛泰系统地提出了国家办学的思想,认为教育是国家的大事,教育制度应是整个国家行政的基础。
教育必须有国家法律韵支持和开明官员的管理,而不应被耶 稣会垄断;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国家公民,最大限度地使人民心智完善,品德高贵,身体健康。
他借用古希腊与罗马 的绎验;说明不应将教育“托付给那些不具有良好公民意 见的人们”,冲床坚持儿童应由国家公民培养。他认为,不脱离耶稣会的教士无权教育青年一代。 |